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1号)精神,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制定的《龙岩中心城区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于2023年1月31日印发实施。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龙岩中心城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每套补贴购房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