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有网友提出,即使是以4%-5%的综合征收税率来征收个人住房出租者的相关税费,出租住房者也很可能将税费通过涨租金等转嫁给租户。这种说法又是否准确呢?
专家指出,目前通过非中介途径的个人租房市场的确存在监管漏洞,房主不主动申报税款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个人出租房源查收税款的难度也较大。短期来看,抵扣政策可能对租房市场造成一定影响,而从长期来看,个人租房市场的逐步规范是大势所趋。
另一方面,新规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备查,并没有要求提供完税发票和付款记录,同时抵扣基数不是租金额度而是定额,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经释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就是为了方便租客能顺利享受到租金扣除,房东以此作为涨租金的理由并不合理。
专家认为,目前之所以两个问题被“混为一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目前的一二线城市的租房市场依然处在卖方市场的状态,房子供不应求,手中有房的房主站在主导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产生的或是潜在产生的税费才会转嫁到租客身上。而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租客和房东私下达成不申报的协议,租金抵扣个税的“政策红包”或将一定程度无法兑现。
专家也呼吁有关方面尽快给出明确解读,避免个税改革的良好初衷被各类流言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