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202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77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省市重点项目工作安排、2023年土地储备出让计划等,结合新罗区、永定区历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 2023 年实际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老区苏区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障民生,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加强房地产用地的供应与管理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强化工业用地供应保障,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
三、计划指标
(一)总量。2023年度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620.31公顷。
(二)布局。2023 年龙岩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新罗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为460.29公顷,占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4.20%;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160.02 公顷,占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5.80%。
(三)结构。2023年度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 26.11公顷,占4.21%;工矿仓储用地183.37公顷,占 29.56%;住宅用地68.82 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0.92 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7.90公顷),占 11.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6.8公顷,占13.99%;交通运输用地 242.67公顷,占39.1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54公顷,占2.02%。其中新罗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 21.0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4.76公顷、住宅用地67.76 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0.7公顷、商品住宅用地67.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5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7.6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54公顷;永定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商服用地5.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88.61公顷、住宅用地1.06 公顷(其中:拆迁安置用地0.22公顷、商品住宅用地0.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0.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5.01公顷。
(四)时序。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新罗区、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只考虑商品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供应时序,工业和其它用地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进行供地。其中2023 年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初步确定分五个批次进行供应,第一批次6.90公顷,第二批次20.4公顷,第三批次18.94公顷,第四批次21公顷,第五批次21.53公顷;永定区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总量为6.16公顷可按同一批次进行供应。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片区开发原则,加强布局优化和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产业空间,促进产城融合。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用地保障服务,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支持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重点产业升级空间需求,重点保障文化旅游、数字经济、新型建材等产业的项目落地,强化研发与科技服务用地,推动科技创新,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着力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加强科教文卫项目用地供应,推动教育、卫生、婴幼儿、养老等基本民生保障事业持续发展。
提速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供地,着力提升综合交通枢纽能级,早日打造闽粤赣边区域物流和供应链中心。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继续做好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开工力度,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推进“老区+湾区”“老区+特区”深度合作,减少土地闲置。加快龙岩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把龙岩的富余的存量与增量土地与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产业联结起来,努力打造国家级承接产业示范区,建立相应产业用地政策,提高土地管理绩效。
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对重点服务项目要素保障实行“一清单三保障”(即清单管理、指标保障、政策保障、服务保障),不断深化土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推进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计划实施。2023年度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将住房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建立供应计划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二)计划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供应计划的,新罗区政府、永定区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厦龙合作区管委会、龙雁组团管委会等应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调整后的地块由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公布。
(三)计划协调。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23 年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布局表
2.2023 年龙岩市新罗区(市本级)、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