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广州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与公积金缴存,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26日实施,主要为解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有限的问题,满足新市民、中低收入者住房安居需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共享。
根据办法,在广州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签订缴存协议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强制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等公共服务政策及按月还房租等便利措施。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实施,使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就业全体,形成参与门槛低、缴存灵活、使用便捷、权益有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使更广大缴存人群能够享受到制度红利。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和“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要求,有助于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