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四幅涉宅地块公示,分布在这两个区域
2021-07-16 09:45:52

7月14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公示了四幅涉宅地块,分别是位于红坊区域、美伦锦山壹号旁的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以及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以及位于东肖版块的龙腾南路西侧9号地块、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

先画一波四幅地块的重点: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2号地块均限高≤54米,届时项目仅能建设小高层或洋房,而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限高≤27米,建设高度更加局限;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为住宅用地以及涵盖12班幼儿园,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为住宅用地以及零售商业用地,龙腾南路西侧9号地块涵盖了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以及12班幼儿园,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则为纯住宅用地。


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2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zgs2231266@163.com)。

  附件:《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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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路以西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6-A基本单元内,红田路东侧、龙跃路西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商住。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558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2354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226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42472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9;

  (2)建筑密度≤25%;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54米;(其中住宅≥18米,商业≤12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沿龙跃路西侧10米宽公共绿地;沿南侧规划支路北侧10米公共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东侧龙跃路,道路红线24米;地块南侧规划支路,道路红线18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3)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供配电设施: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2)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按每300户配置不少于一处生态环保亭(屋)。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东侧24米龙跃路,地块南侧18米规划支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商业建筑配套停车位产权归地块竞得者所有,并与住宅停车位分隔设置。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沿龙跃路西侧10米公共绿地;沿南侧规划支路北侧10米公共绿地。


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2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zgs2231266@163.com)。

  附件:《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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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路以西2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06-A基本单元内,红田路东侧、龙跃路西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学校。

  2.规模: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29141平方米,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3642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面积5499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222555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8;

  (2)建筑密度≤22%;

  (3)绿地率≥30%(其中幼儿园≥35%);

  (4)建筑控制高度H≤54米;(其中住宅≥18米,幼儿园≤18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沿龙跃路西侧10米宽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东侧龙跃路,道路红线24米;地块南侧规划支路,道路红线18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50平方米。

  (3)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30平方米。

  (4)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6)幼儿园:规模为12班,校园规划用地面积≥5616平方米(其中校园建设用地面积≥5040平方米,家长接送区面积≥5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通信基站设施:至少配套建设1处通信基站设施。

  (2)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开闭所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2)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300户至少配置一个生态环保亭(屋),幼儿园应单独配置生态环保亭(屋)。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东侧24米龙跃路,地块南侧18米规划支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社区、养老、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幼儿园配套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0个(不包含家长接送区停车位)。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沿龙跃路西侧10米公共绿地;沿南侧规划支路北侧10米公共绿地。


龙腾南路西侧9号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腾南路西侧9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2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zgs2231266@163.com)。

  附件:《龙腾南路西侧9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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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南路西侧9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8-C基本单元内,志高动漫城内,规划20米道路南侧、规划15米道路西侧、规划30米道路东北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商服。

  2.规模:本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1789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66756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1;

  (2)建筑密度≤20%;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H≤80米(其中住宅≥27米,幼儿园≤18米,商业≤12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西南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30米;地块东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15米;地块北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20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3)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4)幼儿园:幼儿园位于地块东南侧,规模为12班,校园规划用地面积≥5616平方米(其中校园建设用地面积≥5040平方米,家长接送区面积≥57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140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供配电设施: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2)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住宅按每300户至少配置一个生态环保亭(屋),幼儿园应单独配置生态环保亭(屋)。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西南侧30米规划道路,地块北侧20米规划道路,地块东侧15米规划道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商业建筑配套停车位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并对社会开放;幼儿园配套标准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20个(不包含家长接送区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含摩托车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充电设施应按《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L13-278-2017)的要求进行设置。居住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预留足够面积设置相关变配电设备。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


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控规草案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地块控规成果以市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12日,公告期3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zgs2231266@163.com)。

  附件:《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

1626405114933531.jpg

龙腾南路西侧10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8-C基本单元内,志高动漫城内,规划30米道路西南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

  2.规模:本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848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78156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1.6;

  (2)建筑密度≤28%;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27米(其中住宅≥12米);

  3.建筑退让要求: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地块东北侧规划道路,道路红线30米。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其位置应方便小区业主办事和活动。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4)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2.公用设施规划

  (1)供配电设施:

  ①变配电房不得设置于地下室;

  ②开闭所有效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2)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地块应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龙岩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和要求,每300户至少配置一个生态环保亭(屋)。

  六、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交通系统规划:本地块东北30米规划道路,规划道路标高以施工图为准。

  2.停车位规划: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养老、卫生、健身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含摩托车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充电设施应按《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L13-278-2017)的要求进行设置。居住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应按100%预留配电线路通道和充电设备位置,并预留足够面积设置相关变配电设备。

  七、绿地规划

  公共绿地规划: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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