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名红通”38号人员、龙岩市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黄水木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黄水木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据介绍,黄水木于2014年4月13日潜逃,2015年7月5日回国投案。
法院审理查明,黄水木于2008年至2014年间在经营开发世纪天成、澳洲风情(龙岩)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以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需要资金运转为由,自己或通过亲友,以项目推介会、公众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上近300名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76538.6219万元。另查明,黄水木在取保候审期间,为获取立功线索,先后送给公安人员谢某某3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水木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贿罪。鉴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部分有自首情节、部分资金已经归还或支付利息等情节,依照相关事实和法律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