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伤人不能简单地让“全楼买单”
2019-08-28 10:45:09来源:经济参考报

  高空抛物老是“全楼买单”?法律规定有望调整了!现行《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对此作出调整规定,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原《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初衷是两个,一是救济,二是预防。现实中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导致损失甚至砸出人命的事情并不罕见,如果没有相应的救济机制,受害人及其家属怎么办?有了“全楼买单”的规定,就能够更好地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也能让更多的人对高空抛物的劣行给予监督和揭发,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不过,由此也带来一个一直以来颇有争议的问题:一人抛物,却让那些无辜的邻居都来为此“连坐”、承担责任,公平吗?合理吗?这当中,肯定绝大多数人是冤枉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拟对此作出调整规定——发生此类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明确“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简而言之,就是增加了一个“有关机关”的责任,也就是必须依法进行调查、尽最大努力查清责任人,让真正的肇事者来承担后果,不让无辜者受到牵累。

  其实,现实中发生的很多事情和事故,只要有关机关真的去认真查了,查清真相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具体到高空抛物而言,现在很多小区和公共区域都安装了摄像头,要强化日常维护、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一旦出事就可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来锁定责任人。原规定中“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说法比较笼统,有关部门没有压力,难免会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规定调整后,责任明确了、法规更细致了,就为查清责任、破解高空抛物这一日渐凸显的管理难题、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创造了条件,这无疑是一种进步,值得期待。


最新楼盘
美伦•锦山壹号
9650元/㎡
龙岩·新罗区华莲西路66号(大锦山隧...
三迪•金域云境
13690元/㎡
龙岩西站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侨声•尚品郡
8100元/㎡
东兴路东宫下侨声大剧院旁
德兴•时代天骄
13750元/㎡
龙腾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推荐楼盘
德兴•时代天骄
13750元/㎡
龙腾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源昌•君悦山
13330元/㎡
天马东路北侧
世茂国投▪璀璨新城
8800元/㎡
长汀.中区小学南里分校旁
龙地▪东华园
10650元/㎡
莲庄南路与浮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推荐楼盘
二手房·租房
二手房
租房
0597-2555866
咨询热线周一至周六8:30-18:0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