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进生育友好城市建设,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规〔2023〕1号)精神,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龙岩市财政局出台《龙岩中心城区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六个方面明确了购房补贴对象、购房补贴政策期限、购房补贴标准、购房补贴申请方式及程序、补贴资金渠道及兑现方式、落实购房补贴政策的相关事项。
一图速览《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