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纠偏 放宽落户慎打楼市标签
来源:北京商报 2019-05-08 11:30

  城镇化提速成为今年城乡融合的热点议题,而放宽落户也引起了楼市调控放松的猜想。对此,国家发改委在5月6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对当前城乡融合的焦点问题予以了回应。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再次强调,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5月5日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陈亚军表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核心任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43.37%、59.58%。然而,截至2018年底,我国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

  因此,解决好落户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不过,陈亚军强调,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要把握好政策内涵,避免引起对政策的误读或曲解。不能片面理解为这是“抢人大战”,也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这是放松房地产调控。

  “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这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以及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这些重点人群是落户的重点,而不是说片面的去抢人才。城市需要人才,但是更需要不同层次的人口,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陈亚军指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这个表述有两层含义。首先放宽落户是站在城镇化的角度进行的,本身是为了优化人才结构和降低人才在城市中进入的成本;其次当前市场上往往存在“一惊一乍”的现象,即一旦有人才落户政策,往往就会被误认为购房政策放松,此类表述也是为了打消部分政策放松的幻想。

  在严跃进看来,未来户籍政策调整依然会继续,“房住不炒”的思路也会继续。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省会城市落户政策确实在放松,而省会城市的居住性价比和投资性价比要好于一线城市,这个时候往往此类省会城市要警惕市场交易后房价过快上涨的现象。而大城市放宽落户后,部分经济不好的三四线城市,确实会有需求导入到省会城市的可能。所以未来要有针对性地提升三四线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也要提高居住的性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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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同样是城乡融合的关键所在。

  “当前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是影响中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制度。”5月6日,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在会上介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制度,核心是要夯实土地的产权基础,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意见》主要提出了要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是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重要改革措施。

  在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方面,刘春雨表示,要抓紧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平等保护并且进一步放活承包地经营权。

  而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刘春雨特别指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将统一规划

  5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展战略和规划司副司长周南在发布会上表示,这些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还是十分滞后。因此,要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据周南介绍,要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的机制,关键是要以县或市这样的一个范围作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的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对于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对基础设施进行区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要担起来,经营性的就交给市场,以此为原则健全分级分类的投入机制。

  “当然,城市里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现在很多还是事业单位,要对其进行市场化改革,使其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更高,要按照企业化的模式来运行,它才有可能到乡村去承担起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运营管护的职责。”周南如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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