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邱宇)24日晚间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该政策的出台,也使得雄安成为全国首个明确个人住房以共有产权住房为主要形式的城市。
个人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指导意见》提出,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
共有产权房,顾名思义,就是购房者和政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目前,北京、上海、南京、福州、烟台等地都有这种房子,很多城市也在跟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雄安新区作为试点区域,是全国唯一一个明确个人住房以共有产权住房为主要形式的城市。
“共有产权房相比商品房炒作空间更小,其市场也更平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平稳的房地产市场不仅有利于居民生活,也有利于产业落地,发展经济。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
《指导意见》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
2018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19年楼市调控政策,也强调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对此,严跃进认为,《指导意见》继续强调“房住不炒”的概念,同时也强调了职住平衡的要求,这实际上是此前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说明了未来此类区域住房市场改革的定位和导向。
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
《指导意见》提出,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
“这里应该把商业房地产理解为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业态的房地产,即盈利性的房地产项目。”严跃进说,这说明未来会从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发展角度出发,适当限制其他种类的住房发展,也与政策中提到的“严控周边房价”、“严防炒地炒房投机行为”等密切挂钩。
业内人士:避免走环京房地产过热老路
此外,在住房政策方面,《指导意见》还提出,制定与住房制度相配套、与开发建设方式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土地出让、租赁、租让结合、混合空间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等多元化土地利用和供应模式。探索不同供地方式下的不动产登记模式,创新购房与住房租赁积分制度。
《指导意见》要求,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雄安新区住房开发建设,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支持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房地产金融创新产品,明确管理制度和运行方式,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支持在雄安新区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探索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张大伟分析称,雄安新区成立之初就严格进行房地产调控,在房地产市场的严格管控下,没有出现房地产炒作。
“从未来发展来看,雄安新区将是河北、甚至是中国新经济发展的引擎,楼市调控严格有利于产业落地,避免重走北京周围区域的房地产过热老路。”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