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片是否有调整?
新罗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对今年的招生方案进行解读↓
公办学校方面 1.录取办法的补充
(1)为方便多胎子女接送,新增“同胞子女申请同校就读的,同批次优先录取”。
属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同批次优先录取:
①学校招生范围一致的前三批对象,因同批次积分较低同胞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例如,同胞子女中大的适龄儿少在莲东小学就读,小的适龄儿少因积分较低需安排在莲东小学天马校区就读,小的适龄儿少可申请在莲东小学同批次优先录取。
②原户籍、房产信息不变的前三批对象,因新校划片同胞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例如,同胞子女中大的适龄儿少在市教科院附小就读,小的适龄儿少划片实小锦山校区,小的适龄儿少可申请在教科院附小同批次优先录取。
③户籍、房产信息变更的前三批对象,同胞子女不能同校就读,且大的适龄儿少就读学校前三批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可按批次和积分优先录取。例如,同胞子女中大的适龄儿少在小洋小学就读,因另购房产,户口和房产不在小洋招生片区内,若小洋小学前三批录取后有空余学位,小的适龄儿少可申请在小洋小学按批次和积分优先录取。
④符合第四批招生条件的对象,因积分较低同胞子女不能同校就读的。小的适龄儿少申请和同胞子女中大的适龄儿少同校就读,可优先录取。
(2)针对去年招生第一批、第二批存在“房产同分”录取问题,新增“若房产积分相同,按房产登记或备案时间的前后顺序录取”。
(3)针对房产和户籍不在同一片区,以户籍报名入学,但申报学校第三批次学位不足未被登记学校录取的对象,要求重新回到房产所在学校按第二批次录取的问题,新增“前三批未录取的对象根据原登记学校认定批次和积分,按填报的志愿学校依次检索录取到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针对政策性对象的现役军人子女进行完善,新增“新罗籍的现役军人子女”。
(5)适龄残疾儿少入学政策进行完善。“依据残疾儿少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形式妥善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少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暂不能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批后,再到户籍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新罗户籍的对象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罗区教育局窗口办理),延缓入学时长一般为一年。”
1.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精神,初中招生计划由去年的36个班调整为32个班,小学每班人数由52人调整为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