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定于2019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3号交易厅(交易厅3),拍卖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棚户区改造“毛地”出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三、竞买人资格说明:1、容积率按闽建规[2008]14号通知的规定进行计算。建筑面积是按《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计算办法计算的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需要分摊到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之和。2、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出让地块规划条件为准。3、出让面积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8日工作日期间可到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索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8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及起始价
1、履约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10月8日)16:30之前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本票方式(本票中须注明竞买地块),也可直接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其它相关事宜
1、该宗地安置房及车位回购方案:
(1)回购安置房204套,安置房面积约21922.8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安置房的建筑标准及装修标准与该项目商品房的标准一致),其中1#楼回购建筑面积18730.6平方米,5#楼回购建筑面积3192.25平方米;回购车位179个,其中地下一层92个,地下二层87个,每个车位建筑面积均为31.51平方米。
(2)安置房及安置车位回购价格
安置房及安置车位回购总价合计为10115.95万元,其中1#楼回购价为3540元/平方米;5#楼回购价为3590元/平方米;地下一层车位回购价为13.6216万元/个,地下二层车位回购价为12.4844万元/个。
规划条件中明确的204套安置房(建筑面积21922.85平方米,具体以市住建局房产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及179个车位,全部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回购。
(3)安置房回购款按照建筑工程完成量分四期支付:
第一期: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拨付20%;
第二期:新罗区住建局现场确认项目完成±0.00并出具证明文件后支付30%;
第三期:安置房经规划、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专项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30%;
第四期:安置户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一次性拨付剩余回购款。
(4)土地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竣工,并将204套安置房源及179个地下车位(非人防车位,地下一层92个,地下二层87个)移交市土地收储中心新罗分中心,逾期则应向市土地收储中心新罗分中心按日支付11887元拆迁安置过渡费。
2、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安置房与商品房共享地块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保留的安置房在不动产登记时房屋性质登记为安置房,安置房转让交易时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应配合市土地收储中心新罗分中心做好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3、该地块对口划片学校:该地块属于龙岩师范附小招生范围,按批次和积分确定就读学校;中学就读龙岩第七中学。
4、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履约保证金),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毛地”出让项目,交地时间为成交之日起1年内交地,若交地时未达净地条件造成交地违约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新罗区政府承担。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5、竞买未成交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6、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7、以上出让地块公开出让后将按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如有异议者,在本公告发布起1个月内带有效土地权属证书向本局提出,逾期视同我局已对上述公开出让宗地进行土地权属登记公告,并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
8、以上出让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负责。
9、该宗地应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10、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11、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龙岩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2、竞买履约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账 号:171030100100305899
(2)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50169249009111666
(3)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莲花支行
账 号:432575057845
(4)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110121050000044
13、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咨询。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
咨询电话:0597--2212028
联 系 人:廖先生、林先生
特此公告。